王佳接受記者採訪
王佳住院產女的出院證

 張晉陽與王佳所簽協議書
  太原市尖草坪區地稅局匯豐稅務所
  他是一位1歲多小女孩的親生父親,是小女孩母親王佳(化名)名義上的“丈夫”。與此同時,他還曾有另外一個官方身份——太原市尖草坪區地稅局匯豐稅務所所長。他叫張晉陽。
  按照王佳對媒體記者的親口講述,張晉陽先是藉著和她吃飯的機會灌醉她、發生性關係,使她意外懷孕,後口頭答應結婚併購買婚戒,直到女兒出生;然而,自女兒出生後,“他一直不給我們母女倆一個應有的名分,到後來發展到完全不管不顧我們母女倆的生活”。
  後經協商,王佳與張晉陽簽訂了一份書面協議,張晉陽以45萬元作為籌碼,試圖一次性了結這段過往。
  不過,協議簽訂不久,王佳後悔,為爭取更多“權益”,她在向當地各級紀委舉報“丈夫”斑斑劣跡的同時也將相關舉報內容發佈於網絡。
  酒後第二天醒來,她全身赤裸躺在床上
  2009年,王佳來到張晉陽的管轄片區經營起一家女裝店。王佳稱,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,她經常能看到張晉陽的身影在自家店鋪附近出現。
  事實上,對於張晉陽的身份,王佳之前就從隔壁商戶那裡有些瞭解,“大家都說他是地稅局的一個所長。”
  在王佳記憶中,自己開店後不久,張晉陽就開始找著各種藉口進店與她搭訕、聊天。倆人就此相識、熟識,直到2012年的一天。所有的故事即由此正式開始。
  11月2日,王佳接到張晉陽打來約吃飯的電話,她答應並赴約。那次飯局上,王佳說在張晉陽的極力勸說下,“我喝了一點點的白酒”。至於後來發生過什麼,王佳說她至今毫無記憶。
  次日一早,當王佳醒來的時候,發現自己赤身裸體躺在自家床上,“我一個人,當時是光著身子,在床上。”發現異常後,王佳致電張晉陽詢問,“他說他也喝多了,不知道發生什麼了。”
  事實上於王佳而言,她心裡清楚倆人之間“肯定是發生關係了,大家都是成年人,誰都清楚是怎麼回事”。但基於雙方都曾飲酒的關係,王佳沒有想著報警。
  11月16日,王佳去醫院檢查,發現懷孕。王佳說,她平時的例假時間是在每月14日,“發現例假沒來的時候,我就想著可能不妙了。”
  既然認定彼此發生過關係,那當初為什麼沒有採取事後避孕的措施?王佳給出的答案是:她沒有想到會這樣,畢竟就那麼一次,誰能想到事情就會這麼湊巧呢。
  “認可我懷了他的孩子,並答應結婚”
  用王佳的話說,發現懷孕的當天,她一拿到檢查結果第一時間就給張晉陽撥打電話,告知對方自己懷孕的消息。在王佳看來,自己肚里的孩子必定是張晉陽的,這一點毋庸置疑。然而,此事在最初卻遭到了對方的堅決否認。
  在此之前,王佳知道張晉陽本身已有一個女兒,“但聽他說是抱養的,他們單位的人也都知道抱養這事,聽他的意思我覺得他可能是覺得自己根本就沒有生育能力,不然又怎會選擇抱養孩子。”
  “他一開始叫我不要胡說八道,我就說我現在又沒有男朋友,就那天晚上跟你發生過關係,那這孩子不是你的是誰的。我還說他要是不相信,那可以等孩子幾個月大後去做親子鑒定。”王佳說,在她的追問下,短短幾天后,張晉陽便選擇接受了事實,“他就說讓我別鬧了,他相信孩子是他的,他會和我結婚。”
  王佳說,此後,倆人像戀人一樣正式相處並時常同居。懷孕的前幾個月里,在王佳記憶中,張晉陽對他很好,噓寒問暖,體貼入微,還曾拿出過一本“離婚證”以證明自己單身,甚至在口頭答應和王佳結婚後不久就給王佳購買了一枚訂婚戒指;期間,在王佳籌備新店重新裝修的時候,張晉陽更是出資數萬並全權交由王佳打理,“他還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我管。”
  這一切在王佳看來,她覺得倆人的的確確都是奔著結婚的方向去努力的。
  “可是到我已經懷孕5個多月的時候,他還是不願意跟我領證(結婚證),我就開始懷疑了。我當時跟他說,你要不跟我結婚的話,我就把孩子打掉。他一下子就跪在我跟前,求我不要打掉孩子,說他一輩子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,只要我能把孩子生下來,他肯定會和我結婚。”在王佳心裡,“我看到這麼一個大男人跪在我跟前,也是心軟了,而且他一直解釋,說他肯定會和我結婚的,只是時間問題。”
  王佳最終選擇相信眼前這個男人,直到2013年7月27日,王佳入院待產。次日下午6點20分左右,產下一女。

  未兌現結婚承諾,他支付她45萬
  “住院前幾天,他說他前丈母娘去世了,他需要去操持老人家的後事,當時就我和我媽去了醫院。”王佳說,女兒生下後,她第一時間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張晉陽,“我在電話里告訴他,生了,他就問是男孩還是女孩,我說是女孩,然後他那邊好一陣都不吭聲。”
  也就是從那時候起,王佳發現,在懷孕期間曾對她關懷備至的那個男人,再也不像以往那樣“熱情似火”了,“我就像一隻任人宰割的小綿羊,只能聽天由命。”
  王佳回憶,在她出院回家“坐月子”期間,以往每天下班後都會及時趕來陪伴照料她的張晉陽,後來變得隔三差五才會回來一次。而對王佳來說,也就是從那會開始,她“隱隱約約覺得自己可能再也抓不住這個男人了,特別擔心他不跟我結婚了。”
  此後,王佳說她不止一次請求對方跟自己結婚,“他總是說再緩緩,再緩緩,等把所有的事情都弄順了再說。”王佳始終記得,“我每次一提到結婚這個問題,他從不正面拒絕,總跟我說緩緩,讓我理解他,等以後時機合適了,肯定是會和我結婚的。”
  日子就這樣滑到了2014年2月。據王佳說,在這期間,張晉陽的姐姐曾出面寬慰她,讓她不要太心急,“她姐姐就說張晉陽是她家裡的獨苗(意為唯一一個兒子),以前一直都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,這次好不容易有了,怎麼可能會放棄呢。”
  “一開始是說3個月後結婚,後來又說等一年再說,再到後來又問我到底是選人還是選錢。”王佳說,“直到那時,我才發覺,人家根本就沒想著和我結婚。”
  按照王佳的說法,此後她抱著孩子頻頻去找過對方上級單位的領導,要求對方單位領導出面解決此事,不然就去紀委告狀。
  王佳說,後在對方單位領導的多次協調下,6月13日,她與張晉陽簽訂了一份針對“雙方所生女兒撫養及對女方補償”的書面協議書。協議聲稱,由張晉陽一方支付45萬元,用做女兒18歲之前的撫養費、辦理出生證及戶口和女方哺乳期間的誤工費等等。
  太原市尖草坪區地稅局匯豐稅務所

  不滿協議內容四處舉報,男方遭撤職裸照外泄
  王佳稱,上述協議是在一種情非得已的情況下,自己迫於無奈才簽訂的,事後她便後悔了,“因為他們當時威脅說,如果不簽那以後連這些錢都不可能給我了。”
  在咨詢過一些律師後,從7月份開始,王佳選擇向當地各級紀委舉報張晉陽的違紀情況。與此同時,她還通過網絡發帖的方式,陳述自己遭遇“騙婚”和生下女兒後張晉陽“不管不顧她們母女”的“劣跡”。
  時間轉至11月13日,一網友發出微博,聲稱“撿到一部手機,迫不及待跟大家分享了”,緊接著便於當天貼出3張男性裸照並稱“據瞭解,這是太原市地稅局尖草坪區匯豐所所長張晉陽……”。
  記者多次私信該用戶試圖瞭解相關信息,但未獲回應。王佳此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,確認網上照片為張晉陽本人,但稱“微博不是我發的,我要是真發了這種東西,人家還不把我打死”。據王佳回憶,她本人的一部手機曾因摔壞送修。
  在太原採訪期間,記者曾多次致電張晉陽本人,其手機一直處在未接聽狀態,短信也未回覆。
  11月17日,記者從太原市地稅局瞭解到,該局在收到王佳多次舉報張晉陽違紀問題的材料後,責成相關人員對此事進行調查核實,後根據調查情況,決定給予張晉陽行政撤職處分和建議開除黨籍處分。此後,按照相關組織程序,太原市尖草坪區紀委給予張晉陽開除黨籍的處分。藉此,至少已從側面佐證,王佳舉報張晉陽的違紀情況得到了當地紀委的確認。
  當日,記者走訪了張晉陽之前就任所長一職的尖草坪區地稅局匯豐稅務所。有工作人員表示“張所長好像已經調離,具體調去哪兒並不清楚。”公開資料顯示,匯豐稅務所為太原市尖草坪區地稅局的派出機構。此後,尖草坪區地稅局在答覆媒體記者時稱,“涉及張晉陽的(涉嫌)違紀問題都是市地稅局在處理,我們只是配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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